我院2人获2015年度武汉市道路交通文明安全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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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6-03-04
近日,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文,通报表彰2015年度全市道路交通文明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我院赵成生、陈利2名同志荣获道路安全交通文明安全先进个人称号。
通报指出,2015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保安全、报畅通、促文明”为目标,科学组织城市交通,严格排查交通安全隐患,认真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防范能力,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管局表彰了21个道路交通文明安全优秀单位,219个先进单位,23名道路交通文明安全标兵和630名先进个人。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基础之上,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并把驾驶员培训、车辆隐患排查、车辆保养等纳入年度管理目标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执行到位见成效。根据我院生产项目分布广、环境差异大、道路交通复杂等特点,强化统一派驻车辆及驾驶员,针对性开展学习与培训,统一安装GPS实行实时动态监控。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2015全年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为我院经营发展、项目生产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