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坝中心2019年开放研究基金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申请,国家大坝中心组织评审,共评审出 15 项拟资助的开放研究基金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事项如下:
1 .项目研究时间从 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研究周期为 2 年。
2 .资助经费的拨付、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3 .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申请书上填写的要求开展科学研究活动。
4 .项目验收时,申请者应至少发表 SCI 或 EI 检索论文 1 篇,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1 项。论文标注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编号: ××× )资助,课题负责人需为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验收结题必须提交权威部门关于发表论文的检索证明。申请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应将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列为共同权利人。凡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未提交完整验收材料的项目,中心将终止资助,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5 .项目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后确定最终资助项目名单,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
6 .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3 日至 8 月 19 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大坝中心反映。
电话: 027-82829435
邮箱: imhguo@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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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单